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(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时间)

##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### 简介为了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,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### 一、总则#### 1.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、管理和应用,加强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,维护个人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。#### 2.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机构,包括:

金融机构:

包括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等

非金融机构:

包括电信公司、公用事业单位、互联网平台等

政府部门:

包括税务部门、公安部门、法院等#### 3. 基本原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:

合法性:

信息采集、使用、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,并获得个人授权。

安全性:

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,确保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。

准确性:

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,并定期更新。

透明度:

信息处理规则、信息使用范围等内容公开透明。

合理性:

信息采集、使用和处理应合理,避免过度采集、滥用信息。### 二、数据库建设#### 1. 信息来源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来源应合法合规,主要包括:

个人申报:

个人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。

机构报送:

相关机构依法依规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。

公共信息:

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,如公示的司法判决书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。#### 2. 信息内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:

个人基本信息:

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。

信用状况信息:

包括借款、还款、履约、违约等信息。

社会行为信息:

包括税务、社保、交通违章等信息。#### 3. 数据库建设标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包括:

信息安全标准:

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。

信息质量标准:

信息内容真实准确、完整有效。

信息管理标准:

建立健全信息采集、存储、使用、管理制度。### 三、数据库管理#### 1. 信息采集

合法性:

信息采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,并获得个人授权。

必要性:

信息采集应与个人信用评估、风险控制等目的相一致。

准确性:

信息采集应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。#### 2. 信息存储

安全措施:

采用加密技术、访问控制等措施,确保信息安全。

备份机制:

建立信息备份机制,防止数据丢失。

定期审计:

定期对信息存储进行审计,确保信息安全。#### 3. 信息使用

目的限定:

信息使用应明确目的,并与个人授权范围一致。

授权管理:

建立信息使用授权管理制度,确保信息使用合法合规。

信息保密:

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严格保密,防止泄露。#### 4. 信息更新

定期更新:

定期更新个人信用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及时。

信息纠错:

建立信息纠错机制,及时更正错误信息。### 四、数据库应用#### 1. 信用评估

风险评估:

利用个人信用信息评估个人信用风险。

产品定价:

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制定差异化产品定价策略。

资源配置:

将个人信用信息应用于资源配置决策。#### 2. 风险控制

风险识别:

利用个人信用信息识别潜在风险。

风险预警:

及时预警个人信用风险变化。

风险管理:

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。#### 3. 社会服务

公共服务:

利用个人信用信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。

信用监督:

建立个人信用监督机制。

社会治理:

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### 五、监督管理#### 1. 监管责任

国家有关部门:

负责制定和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。

行业自律组织:

负责行业自律管理。

数据库管理机构:

负责自身数据库管理。#### 2. 监督措施

定期检查:

对数据库管理机构进行定期检查。

投诉举报:

建立投诉举报机制。

违规处理:

对违反本办法的机构进行处理。### 六、附则#### 1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#### 2. 本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
说明:

本办法只是一个示例,实际制定时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
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

简介为了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,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总则

1.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、管理和应用,加强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,维护个人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。

2.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机构,包括:* **金融机构:** 包括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等 * **非金融机构:** 包括电信公司、公用事业单位、互联网平台等 * **政府部门:** 包括税务部门、公安部门、法院等

3. 基本原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:* **合法性:** 信息采集、使用、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,并获得个人授权。 * **安全性:**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,确保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。 * **准确性:** 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,并定期更新。 * **透明度:** 信息处理规则、信息使用范围等内容公开透明。 * **合理性:** 信息采集、使用和处理应合理,避免过度采集、滥用信息。

二、数据库建设

1. 信息来源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来源应合法合规,主要包括:* **个人申报:** 个人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。 * **机构报送:** 相关机构依法依规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。 * **公共信息:** 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,如公示的司法判决书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。

2. 信息内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:* **个人基本信息:** 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。 * **信用状况信息:** 包括借款、还款、履约、违约等信息。 * **社会行为信息:** 包括税务、社保、交通违章等信息。

3. 数据库建设标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包括:* **信息安全标准:** 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。 * **信息质量标准:**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、完整有效。 * **信息管理标准:** 建立健全信息采集、存储、使用、管理制度。

三、数据库管理

1. 信息采集* **合法性:** 信息采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,并获得个人授权。 * **必要性:** 信息采集应与个人信用评估、风险控制等目的相一致。 * **准确性:** 信息采集应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。

2. 信息存储* **安全措施:** 采用加密技术、访问控制等措施,确保信息安全。 * **备份机制:** 建立信息备份机制,防止数据丢失。 * **定期审计:** 定期对信息存储进行审计,确保信息安全。

3. 信息使用* **目的限定:** 信息使用应明确目的,并与个人授权范围一致。 * **授权管理:** 建立信息使用授权管理制度,确保信息使用合法合规。 * **信息保密:** 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严格保密,防止泄露。

4. 信息更新* **定期更新:** 定期更新个人信用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及时。 * **信息纠错:** 建立信息纠错机制,及时更正错误信息。

四、数据库应用

1. 信用评估* **风险评估:** 利用个人信用信息评估个人信用风险。 * **产品定价:**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制定差异化产品定价策略。 * **资源配置:** 将个人信用信息应用于资源配置决策。

2. 风险控制* **风险识别:** 利用个人信用信息识别潜在风险。 * **风险预警:** 及时预警个人信用风险变化。 * **风险管理:** 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。

3. 社会服务* **公共服务:** 利用个人信用信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。 * **信用监督:** 建立个人信用监督机制。 * **社会治理:**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
五、监督管理

1. 监管责任* **国家有关部门:** 负责制定和实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。 * **行业自律组织:** 负责行业自律管理。 * **数据库管理机构:** 负责自身数据库管理。

2. 监督措施* **定期检查:** 对数据库管理机构进行定期检查。 * **投诉举报:**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。 * **违规处理:** 对违反本办法的机构进行处理。

六、附则

1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2. 本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释。**说明:** 本办法只是一个示例,实际制定时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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